截止2009年4月30日,中华慈善总会接受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共计10.882亿多元,其中资金9.272亿元,物资折款1.61亿元。所接收的9.272亿元捐款中,已拨付和分配的资金8.59亿多元;在我会立项待执行的资金5826万元;待安排资金约990万多元。物资共接收143宗折合1.61亿多元,全部运抵地震灾区。
一、捐赠资金支出明细如下:
(一)救灾物资购置费:18302.58万元,其中:
1、购置46400顶救灾帐篷6400.8万元;
2、购置食品等紧急救援物资144万元;
3、购置5000台轮椅290万元;
4、购置食用油700万元;
5、认购国家活动板房规划资金10000万元;
6、购置50000床毛毯720万元;
7、购置棉被7963床47.78万元。
以上购置的物资多在2008年5至8月抗震救灾紧急援助阶段时期发放到四川等地震灾区。其中,约46000顶救灾帐篷发往四川德阳、绵阳、阿坝、广元、成都、凉山灾区,少量发往甘肃灾区;食品、食用油、轮椅全部发放在四川广元、绵阳、阿坝、德阳、雅安、成都等灾区;毛毯和棉被已于2008年底2009年初全部发放到四川德阳、绵阳、江油、广元、雅安、阿坝、都江堰等灾区以及甘肃、陕西、重庆、云南等灾区。
(二)直接拨付四川省定向捐款47319.5454万元,其中包括:
1、拨付四川省慈善总会40880万元;
2、援助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50万元;
3、援助四川江油市200万元;
4、援建仪陇县丁家桥镇希望小学100万元;
5、援助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860万元;
6、援助中国燃气涡轮研究所500万元;
7、援助成都三六三医院100万元;
8、援助四川个体劳动者协会1500万元;
9、援助江油市厚坝镇15万元;
10、援助中国东方电气集团430万元;
11、援助什邡市网站重建11.14685万元;
12、援助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.03907万元;
13、“宝马爱心基金”67.4215万元助学(其中62.0602万元为什邡市中学购置图书教学设备和50名学生的助学金/5.3613万元用于清川县上马小学购置教学设备);
14、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援助灾区493万元;
15、“1+1心联行动”项目援助资金243.649795万元;
16、福陆公司援助灾区医疗康复培训73.7428万元;
17、援助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13.025065万元;
18、通过重庆博赛矿业集团援助四川灾区30万元;
19、武汉东方之子药业公司捐都江堰建立教师学生奖金50万元;
20、全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援助广元和彭州个协、工商部门169.374236万元;
21、广西李宁基金会1000万元援建四川灾区5所学校6所敬老院;
22、援助绵阳市三台县卫生院建设100万元;
23、上海杰洪投资有限公司 100万元通过云南省侨联支援四川灾区;
24、援助邓小平故居修缮1万元;
25、北京电视台100万元援建什邡市双盛镇小学;
26、北京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6.6万元资助33名地震灾区生活困难学龄儿童;
27、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援助绵竹人民医院地震伤员康复医疗项目;
28、凯德置地6.0335万元(援助灾区购置棉衣、玩具7850元、资助残疾女孩李月生活费52485元);
29、二十一世纪出版社60万元援建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合江塘坝小学校舍;
30、德国RWE 电力公司 55.4736万元帮助四川安县桑枣镇初级中学购教学设备;
31、越南国家监察总署定向援助四川纪检委2.03907万元;
(三)拨付甘肃省7300万元,其中:
1、拨付甘肃省慈善总会7000万元;
2、援助甘肃省个体劳动者协会250万元;
3、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50万元通过甘肃省侨办援建陇南市礼县城关镇红星小学教学楼;
(四)拨付陕西省6800万元,其中:
1、拨付陕西省慈善总会6500万元;
2、援助陕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250万元;
3、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50万元通过陕西省外办援建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灵龙小学教学楼;
(五)拨付重庆市慈善总会2000万元;
(六)拨付云南省慈善总会2000万元;
(七)支持全国政协举办的“灾区学校图书馆捐赠图书活动”653.063万元;
(八)援助四川、重庆、陕西、云南等23所灾区学校建立电脑教室230万元;
(九)赈灾义演费用230万元,其中:“有爱就有希望”义演费用150万元;“与爱同在赈灾义演”费用80万元;
(十)支持中科院心理所心理援助项目50万元;
(十一)“宝马爱心基金”优秀教师奖助金143.4万元(四川82.2万元/陕西30.3万元/甘肃28.5万元/平武县2.4万元);
(十二)运输费、报关费支出约40万元。
二、救灾工作经费支出和预留:920万元(主要包括赴灾区交通费、邮寄费、灾区前线工作费、通信费、宣传费、志愿者误餐费、办公费等必要的开支)。
三、上述6820万多元帐面余额中,大约有5826万元款项是应捐赠者要求在我会直接立项待执行的资金,包括:
1、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建立“江苏沙钢慈善基金”2000万元;
2、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136万元帮助绵竹伤残灾民康复治疗;
3、观澜湖高尔夫球会建立“朱树豪慈爱孤儿基金”884.165107万元;
4、李厚霖1000万元建立“I DO 儿童救助基金”;
5、国家大剧院200万元捐建20个“国家大剧院音乐教室”;
6、“凯德置地希望基金会”救灾项目270.2175万元;
7、“华晨宝马爱心基金”680万元;
8、埃克森美孚公司援助灾区医疗项目141.23万元;
9、默沙东(中国)有限公司助学资金150万元;
10、梅兰芳大剧院 援助灾区文化单位12.8564万元;
11、中广艺来文化传播公司援助重庆或陕西资金8.6927万元;
12、家得宝(天津)商业有限公司救灾资金68.759216万元;
13、“1+1心联行动”项目192.65万元;
14、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救灾资金45万元;
15、福陆(中国)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.3425万元灾区医疗康复培训;
16、中联部机关党委(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)援助陕西彬县32万元;
四、帐面余额扣除已立项待执行的资金后,暂留在我会帐上待安排的抗震救灾捐款约有990多万元。
五、在所接收的9.272亿捐款总额中,约有1.87亿元来自境外捐款,约占20%,其中香港地区捐款约8500万元,澳门地区捐款约6900万元,国外捐款约3300万元。
六、我会接收的抗震救灾捐款总额中,大约有4.8亿元资金是定向捐赠,占资金总额的52%。在资金分配问题上,我会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,本着“救灾所需”和“尊重捐赠者意愿”的原则进行分配。捐款总额中,约20%用于紧急抢救阶段购置救灾物资运送灾区,其余的多用于灾区的恢复重建。恢复重建资金主要通过省级慈善机构,根据灾区需要和当地政府的部署,合理分配,逐一立项,签署协议,按照项目管理的办法实施和监督。目前,拨付给四川、甘肃、陕西、重庆、云南五省(市)慈善总会的5.838亿元,除600万元用于紧急援助外,其余5.778亿元恢复重建资金均已立项或实施,具体分配和立项情况见附件一。
七、我会属于不享有政府拨款和补贴的民间组织。自1994年成立至今,十五年来没有任何财政资金支持。“5.12汶川地震”灾害发生至今,面对着大量发生的工作经费,我会本着节约的原则,严格控制开支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灾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》以及民政部颁布的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》等法规中有关工作经费的规定,为保证大量的救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,我会按照“尽可能少提取或不提取管理费用”的规定,把工作经费控制在捐款总额的1%之内,尽最大努力将捐款落实到灾区。
八、将数以万计捐款人捐款的使用情况公示社会,是我们的职责。这个工作,除了在援建项目中立碑树匾铭刻捐款人的名单和捐款额外,我们将逐步在媒介上公布捐款使用去向,向捐赠者人,向全社会做出交代。此次先公示部分捐款单位和个人定向捐款的使用去向(见附件二)。今后,我们将逐步把所有捐款者名单和捐款使用情况公布于众。
中华慈善总会
2009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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